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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高天
二十多年前,當我以一名普通旅客的認知基礎進入民航局工作時,曾被自己的處長糾正過不要用“候機樓”這個詞,規(guī)范的用法應該是“航站樓”,因為航站樓不只有候機功能,還有到達、中轉等其他功能。
隨著工作經歷的增長,我對“航站樓”的理解也逐步豐富,在此與大家分享。
一、“航站”一詞的由來
要解釋“航站樓”,首先要理解什么是“航站”。
早期的航空運輸活動中,當開辟某條航線時,為了實現(xiàn)沿途補給、維修乃至備降等需求, 往往會沿航線修建一系列機場,同時配備加油、維修甚至機組人員生活設施,為往來航班提供運行保障。此時的機場在航空公司眼中已不再是單純的物理設施,而是具備特定作用的功能性設施,為此參考Railway Station(火車站) 的構詞法將其命名為Air Station(航空站), 中文簡稱就是“航站”。早期的“航站”之間還會有“預備站”和“保安站”等設施。
“航站”起初是專屬于航空公司的概念, 航空公司要么自己修建機場建立航站,要么在既有的機場里通過設置辦事處或運行基地等來設立自己的航站,這一做法延續(xù)至今。

20世紀40年代龍華機場舊照
國民政府時期,為構筑航空運輸體系,政府將諸多擔負航空運輸服務業(yè)務的機場指定為“航空站”,并按業(yè)務等級分為甲種航空站(相當于“國際機場”)、乙種航空站(相當于“國內干線機場”)、丙種航空站(相當于“國內支線機場”) 和輔助航空站 (相當于“備降機場”)。此時的“航空站”就由單純指代Air Station 擴展成了表達Airport 之意,相當于我們所說的“運輸機場”。
新中國成立后,“航空站”的建制被保留下來,很多機場都被定名為某某航站,直到改革開放后還有個別機場沿用這個稱謂,而臺灣地區(qū)則至今仍沿襲這一用法。

高雄國際機場

臺中機場

馬公機場
有趣的是,機場被普遍稱作航站的時期,并沒有“航站樓”的概念,那時候只有“候機樓”的稱謂,而“候機樓”也是逐步發(fā)展而來的概念。航空運輸活動早期,人們開始為旅客修建臨時休息、等待的房屋,稱作 Waiting Room(等待室)或 Departure Lounge(出發(fā)廳),我國普遍稱為“候機室”。再后來,“候機室”規(guī)模逐步增大,也就自然發(fā)展成了“候機樓”。
翻看早期的資料,“航站” “候機樓” 等稱謂都帶有明顯的時代印記。

1980年1月1日,首都機場T1航站樓啟用
二、“航站樓”概念的引進
1971年10月25日, 第26屆聯(lián)合國大會通過決議,決定恢復我國在聯(lián)合國的合法席位。同年11月19日,國際民航組織秘書長通知我國政府,國際民航組織第 74 屆理事會通過決議,承認我國政府的代表為中國駐國際民航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1974年2月15日,我國政府致函國際民航組織,承認《芝加哥公約》并從即日起恢復參加國際民航組織的活動。1974年9月24日至10月15日, 我國代表團出席了國際民航組織第 21 屆會議并當選為理事國,同年12月,我國政府派出了駐國際民航組織理事會的代表。

1971年11月15日,恢復聯(lián)合國席位后的中國代表團
此后,我國民航界開始引進國際民航組織標準,大量翻譯國外技術資料,民航運行也逐步與國際民航組織多數(shù)成員國接軌。
在此過程中,我們遇到了 Terminal Building 這個詞匯。
Terminal,直譯是終端、端點,在交通領域是指車輛、乘客或貨物開始或結束旅程的地方①。比如在航運界,Terminal 通常指“碼頭”, 有時也指代整個“港口”。
Terminal Building,在民航領域是指機場上用來在地面和空中運輸之間進行過渡的建筑物②,這個建筑物在我國此前叫做“候機樓”,但顯而易見,“候機樓”的文字表述不能覆蓋Terminal Building 的全部功能。人們意識到,Terminal Building 的功能遠不止候機,還有到達、中轉乃至海關、邊檢等諸多功能,需要一個更為恰當?shù)闹形脑~匯與之對應。此時,人們想到了用現(xiàn)成的“航站” 一詞可以指代 Terminal 的含義,于是,“航站樓”一詞應運而生。而在臺灣和新加坡, 這個詞被譯作“航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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